按照《哈尔滨商业大学关于推进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试行)》(哈商大〔2018〕105号)相关规定,拟对我校 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学院 于淼 研究员作为成果负责人的 1 项 发明专利 实施转化,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成果名称
ZL201910391032.1一种自动收集计数的药丸收集器
二、成果类型
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
二、成果简介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自动收集计数的药丸收集器,包括壳体,筛粒仓,进料仓,处理装置,防护筛选装置,接近传感器,药丸弯管,分筛轮和接药箱;所述壳体设置为开口式结构,且壳体底部中间通过压嵌固定设置有底座;所述壳体顶部中间一体式设置有筛粒仓,且筛粒仓顶部一侧一体式设置有进料仓;通过设置有分流装置和分筛轮,可以对药丸进行分组收集,分流装置和分筛轮将药丸进行分组传递并通过药丸弯管排出,并通过药丸弯管排出,方便多组同时进行计数收集,且通过接近传感器对药丸进行逐一感应的计数方式,相比与称重等方式更加精确,分筛轮将各药丸分离阻隔,可以保证接近传感器的精准度,有利于对药丸进行计数收集。
三、转化方式
技术转让。
四、成果受让方
黑龙江省济仁药业有限公司
五、定价方式及拟交易价格
专利权转让价款经成果负责人与成果受让方自主协议定价,拟交易价格为 1 万元人民币。
六、利害关系
成果受让方与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无利害关系。
七、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该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八、公示期
公示20天(2024年 12 月 24日——2025年1月 12 日)。
若对上述转化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科研处以书面形式反映,我们将严格保密,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 林嘉琦
联系电话: 84892086
科研处
2024 年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