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哈尔滨商业大学关于推进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试行)》(哈商大〔2018〕105号)相关规定,拟对我校 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学院 于淼 研究员作为成果负责人的 1 项 发明专利 实施转化,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成果名称
ZL 201910384336.5一种中药原材料加工用预粉碎装置
二、成果类型
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
二、成果简介
本发明提供一种中药原材料加工用预粉碎装置,包括:底座、圆轨和切断刀;所述底座的上端面右侧铰链接有一组所述进料滑动板;所述底座的右端面铰链接有一组所述切断刀;所述切断刀的右端面同轴固定连接有一组所述棘爪轴;所述棘爪轴与所述底座为轴性连接;所述棘爪轴上轴性连接有一组所述主动带轮;所述底座的左端面轴性连接有一组所述丝杠;所述底座的左端面
下部铰链接有一组所述轮架。该装置可以实现在切断的同时自动进行药材进料,进料均匀,同时在使用中可以调节进料长度,实现不同长度的切断要求,同时可以实现进料滑动板的快速回退方便下次使用,该装置机构简单,使用方便,可调节性好,切段均匀,可以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三、转化方式
技术转让。
四、成果受让方
黑龙江省济仁药业有限公司
五、定价方式及拟交易价格
专利权转让价款经成果负责人与成果受让方自主协议定价,拟交易价格为 1 万元人民币。
六、利害关系
成果受让方与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无利害关系。
七、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该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八、公示期
公示20天(2024年 12 月 24日——2025年1月 12 日)。
若对上述转化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科研处以书面形式反映,我们将严格保密,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 林嘉琦
联系电话: 84892086
科研处
2024 年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