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公示

作者: 时间:2024-11-04 点击数:

按照《哈尔滨商业大学关于推进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试行)》(哈商大〔2018〕105号)相关规定,拟对我校 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学院 陈宁 研究员作为成果负责人的 1 发明专利 实施转化,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成果名称

一种金纳米粒子探针比色法检测久效磷残留的方法

二、成果类型

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

二、成果简介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金纳米粒子探针比色法检测久效磷残留的方法,由制备金纳米粒子、测定金钠米粒子溶胶的紫外吸收光谱、比色探针法检测久效磷的残留、抗干扰等研究步骤组成。本发明利用金纳米粒子的等离子共振吸收光学性质及久效磷农药能使乙酰胆碱酯酶的活性受到抑制而无法催化底物碘化硫代乙酰胆碱(ATChI)的水解反应,随之,底物会与金纳米粒子结合进而提高了金纳米粒子的聚集程度。根据此原理构建以金纳米粒子比色探针为依托的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体系,本检测体系对食品中常见的物质具有较高的选择性,利用橘皮为原料制备的金纳米粒子绿色环保,降低成本。

三、转化方式

技术转让。

四、成果受让方

云南楚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五、定价方式及拟交易价格

专利权转让价款经成果负责人与成果受让方自主协议定价,拟交易价格为 3 万元人民币。

六、利害关系

成果受让方与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无利害关系。

七、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该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八、公示期

公示20天(2024年 11 04日——2024年11 23 日)。

若对上述转化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科研处以书面形式反映,我们将严格保密,逾期不予受理。

人: 林嘉琦

联系电话: 84892086

科研处

2024 年 11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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