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哈尔滨商业大学关于推进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试行)》(哈商大〔2018〕105号)相关规定,拟对我校 计算机 学院 陈铭 作为成果负责人的 1 项 发明专利 实施转化,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成果名称
一种将道路监控图像发送到终端的方法及装置(ZL202211641263.1)
二、成果类型
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实施许可)。
二、成果简介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将道路监控图像发送到终端的方法,方法包括:由服务器基于划分规则将监控图像A划分为高优先处理图像区域A以及低优先处理图像区域A;由服务器向终端发送数据包A;在接收到数据包A之后,由终端将数据包A存储到终端的备用缓存器中;由终端判断终端的主缓存器是否可用;如果判断终端的主缓存器不可用,则由终端判断主缓存器中是否存在低优先处理图像区域的子区域的图像数据;如果判断主缓存器中存在低优先处理图像区域的子区域的图像数据,则由终端将主缓存器中的低优先处理图像区域的子区域的图像数据所对应的数据包删除;由终端将备用缓存器中的数据包A读取到主缓存器中。
三、转化方式
技术转让(实施许可)。
四、成果受让方
哈尔滨惟捷智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五、定价方式及拟交易价格
专利权转让价款经成果负责人与成果受让方自主协议定价,拟交易价格为 12 万元人民币。
六、利害关系
成果受让方与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无利害关系。
七、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该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八、公示期
公示20天(2024年 8 月 26 日———2024年 9 月 14 日)。
若对上述转化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科研处以书面形式反映,我们将严格保密,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 林嘉琦
联系电话: 84892086
科研处
2024 年 8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