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后续使用申请表

作者: 时间:2024-04-01 点击数:

根据国办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2021〕32号)和黑龙江省财政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措施》(〔2021〕100号)等文件,参照项目管理单位实施办法及我校科研项目经费结余使用的相关内容,按照2023年第七次校长办公会意见,对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的使用规则通知如下:
      项目结余经费由学校统筹管理,按照第七次校长办公会意见,结余经费优先考虑项目团队后续使用。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结合科研需求自愿申请是否继续使用,如继续使用填写《哈尔滨商业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申请表》,如放弃申请,剩余经费学校统筹管理。

 哈尔滨商业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后续使用申请表.xls

Copyright © 2018 哈尔滨商业大学 黑ICP备05005923号 邮编:150028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 电话:0451-84892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