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哲学社科基金项目结题的有关资料的全部下载,请需要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下载查看。
结题材料需要报送科研处:结题报告需到政府承认的部门(即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702室,联系电话:0451-51920669,51920619)进行查重并附查重报告及电子版,如成果为应用研究应另附应用证明材料(包括具体应用材料和应用证明),如有人员变动应附交中期检查变更表,实名结题报告2份,匿名结题报告3份,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份,实名成果简介6份,匿名成果简介3份,并在所有需要签名处签字和填写日期。其中结题报告分实名与匿名两种,需要课题组按要求在匿名结题报告中删除课题组人员姓名与学校及签字一行。请课题组负责人将鉴定结项审批书2处需要签字处签名,并将财务报表及财务审计盖章部分通过财务处和审计处检查合格后加盖公章,学校审查及盖章在报送科研处后,由科研处统一审查加盖公章。如有人员变更、延期结题、题目变更等,请结题时一并将黑龙江省规划管理办公室批复的修改批复或证明上报科研处。
最新结题说明:黑龙江省哲学社科项目结题,以专著结项,成果字数不少于5万字;以研究报告结项,成果字数不少于三万字,并发表至少两篇论文,其中至少有一篇核心期刊;以论文集结项,至少发表5篇以上论文,其中至少有2篇核心期刊,同时写一个结题报告,字数不少于1万字。项目预期成果形式填写论文结题的,默认为论文集结题;项目预期成果形式填写研究报告、论文集结题的,默认为研究报告结题;项目预期成果形式填写专著、研究报告、论文集结题的,默认为专著结题。以专著、研究报告结题的课题,查重报告要求总文字复制比不能高于25%。论文集结题不需要查重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