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哈尔滨商业大学关于推进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试行)》(哈商大〔2018〕105号)相关规定,拟对我校 药学院(学院) 高原 作为成果负责人的 1 项 发明专利 实施转化,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成果名称
用于治疗小细胞肺癌的药物组合物及其应用
二、成果类型
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
三、成果简介
本文涉及一种用于治疗小细胞肺癌的药物组合物及其应用。小细胞肺癌(SCLC)在肺癌中占比约 15-20%,目前 SCLC 的一线治疗普遍采用手术,并辅以化疗或放疗为主。SCLC 在现有的放化疗治疗方法外,一直少有新的突破,尤其是靶向药物和免疫治疗方面,在 SCLC 上的效果远差于 NSCLC。因此该药物组合物的开发有重要的临床意义。该成果可应用于医疗卫生领域,尤其是针对SCLC 患者的药物开发和治疗方面。预期经济效益可观。
四、转化方式
技术转让。
五、成果受让方
哈尔滨蕙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六、定价方式及拟交易价格
专利权转让价款经成果负责人与成果受让方自主协议定价,拟交易价格为 1.1 万元人民币。
七、利害关系
成果受让方与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无利害关系。
八、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该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九、公示期
公示20天(2024年 11 月 14 日———2024年 12 月 3 日)。
若对上述转化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科研处以书面形式反映,我们将严格保密,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 林嘉琦
联系电话: 84892086
科研处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