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公示

作者: 时间:2024-09-23 点击数:

按照《哈尔滨商业大学关于推进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试行)》(哈商大〔2018〕105号)相关规定,拟对我校 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学院宋辉 副研究员作为成果负责人的 1 发明专利 实施转化,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成果名称

一种含带料槽的中药成分粉碎后粗细粉分离装置

二、成果类型

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

二、成果简介

本发明使用时,研磨辊轴通过由筛分主动齿轮与筛分从动齿轮啮合共同构成的齿轮传动机构带动多级筛分部件旋转;将物料通过进料组件撒入进料组件内,在送风装置的作用下实现物料的风选,物料中大颗粒落到研磨滚筒内,较细的物料进入多级筛分部件;大颗粒物料残留在筛分网的内部,推料板将物料从右往左推动,一级筛分网内残余的物料通过推料板推入研磨滚筒内;通过研磨辊轴的外圆面底部与研磨滚筒内壁底部对物料进行研磨,通过带料槽将再次研磨后的物料带起将研磨后的物料抛起,实现物料的再次筛选。

三、转化方式

技术转让。

四、成果受让方

云南新世纪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五、定价方式及拟交易价格

专利权转让价款经成果负责人与成果受让方自主协议定价,拟交易价格为 3 万元人民币。

六、利害关系

成果受让方与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无利害关系。

七、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该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八、公示期

公示20天(2024年 9 23 ——2024年 10 月 12 日)。

若对上述转化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科研处以书面形式反映,我们将严格保密,逾期不予受理。

人: 林嘉琦

联系电话: 84892086

科研处

2024 年 9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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