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哈尔滨商业大学关于推进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试行)》(哈商大〔2018〕105号)相关规定,拟对我校 药 学院 李文兰 教授作为成果负责人的 1 项
发明专利 实施转化,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成果名称
一种中药制药可调精细度研磨装置
二、成果类型
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
二、成果简介
本发明提供一种中药制药可调精细度研磨装置,解决了目前现有的中药制药可调精细度研磨装置效率较低,不能对药材内的杂质进行清理,并且不能对研磨精细度进行调节的问题。涉及药材(如桦褐孔菌)加工技术领域,包括:支架、壳体和除杂仓;所述支架上端固定有隔板,隔板上通过螺栓安装有一号电机,一号电机的转动轴上安装有皮带轮,并且支架上安装有输送带;所述壳体固定在支架上,壳体的上端通过螺栓安装有顶盖;所述除杂仓通过螺栓安装在顶盖的上端;将药材颗粒倒入到料斗内,通过二号电机带动转盘转动,通槽内的药材颗粒经过底盘上的漏孔落入到漏筒内,漏筒内的药材颗粒下落到安装座内,安装座内的药材颗粒下落到除杂仓内,药材在倾斜板上下落,药材中的固定杂质下落到储物槽内,药材经过风机吹到倾斜板的下方,并下落到壳体内,实现杂质的清理。
三、转化方式
技术转让。
四、成果受让方
黑龙江坤杉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五、定价方式及拟交易价格
专利权转让价款经成果负责人与成果受让方自主协议定价,拟交易价格为 10 万元人民币。
六、利害关系
成果受让方与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无利害关系。
七、异议处理
窗体顶端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该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窗体底端
八、公示期
公示20天(2024年 7 月 3 日———2024年 7 月 23 日)。
若对上述转化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科研处以书面形式反映,我们将严格保密,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 林嘉琦
联系电话: 84892086
科研处
2024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