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哈尔滨商业大学关于推进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试行)》(哈商大〔2018〕105号)相关规定,拟对我校 食品工程 学院 谭冲 副教授作为成果负责人的 1 项花状的Ag@AgBr/ZnO光催化材料的制备方法 实施转化,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成果名称
花状的Ag@AgBr/ZnO光催化材料的制备方法
二、成果类型
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
二、成果简介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花状Ag@AgBr/ZnO光催化材料的制备方法,属于纳米材料制备领域。该方法采用如下步骤:1)配置特定浓度的表面活性剂和Zn源,作为Zn源溶液;配置特定浓度的六亚甲基四胺和Ag源,作为Ag源溶液;2)向Ag源溶液中加入氧化剂,并以特定速率逐滴加入到Zn源溶液中;3)将混合溶液转移至高压反应釜,以特定温度在特定时间下进行水热反应;4)将生成物经水洗醇洗烘干后,在空气中煅烧,冷却至室温后得到花状的Ag@AgBr/ZnO光催化材料。本发明采用的合成方法流程简单,操作简便,无二次污染。合成的光催化材料具有形貌均一、性能优异等特点。
三、转化方式
技术转让
四、成果受让方
哈尔滨庄屿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五、定价方式及拟交易价格
专利权转让价款经成果负责人与成果受让方自主协议定价,拟交易价格为 5 万元人民币。
六、利害关系
成果受让方与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无利害关系。
七、异议处理
窗体顶端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该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窗体底端
八、公示期
公示20天(2024年 7 月 3 日——— 2024 年 7 月 23 日)。
若对上述转化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科研处以书面形式反映,我们将严格保密,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 林嘉琦
联系电话: 84892086
科研处
2024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