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哈尔滨商业大学关于推进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试行)》(哈商大〔2018〕105号)相关规定,拟对我校 药学院 李文兰 教授作为成果负责人的 1 项 发明专利 实施转化,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成果名称:
“202211628532.0一种可以刷取孢子粉的往复式灵芝破碎机”专利权转让
二、成果类型
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
三、成果简介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可以刷取孢子粉的往复式灵芝破碎机,包括底座、固定安装在底座顶部中心的隔板和固定安装在底座顶部一侧的第一箱体、以及固定安装在底座顶部另一侧的第二箱体。通过夹持机构对灵芝进行夹持,同时转动活动板,使灵芝转入第一箱体内,通过第一电推杆推动第一电机和毛刷盘向灵芝移动,并通过第一电机带动毛刷盘对孢子粉进行刷取,同时经吸风机和第一收集斗将刷取的孢子粉进行收集并输送至收集箱内部进行暂存,进而完成刷取孢子粉的效果,同时经第二收集斗将灵芝碎块输送至研磨壳内,经第二电机带动研磨件转动,并通过研磨条和凸块对碎块进行研磨,继而实现研磨灵芝碎块的效果。
三、转化方式
技术转让
四、成果受让方
黑龙江坤健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定价方式及拟交易价格
专利权转让价款经成果负责人与成果受让方自主协议定价,拟交易价格为 10 万元人民币。
六、利害关系
成果受让方与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无利害关系。
七、异议处理
窗体顶端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该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窗体底端
八、公示期
公示20天(2023 年11 月24日—2023年12月14日)。
若对上述转化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科研处以书面形式反映,我们将严格保密,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林嘉琦
联系电话:84892086
科研处
2023年 11 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