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哈尔滨商业大学关于推进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办法》(哈商大【2021】60号)《哈尔滨商业大学关于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管理办法(试行)》(哈商大【2022】56号)的相关规定,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科研处批准,拟对我校药学院 邹翔 研究员 作为成果负责人的 1 项“一种智能型中药饮片拿取储存柜”职务科技成果相关公示如下:
一、成果简介
成果类别:专利
证书号:第5234914号
专利权人:哈尔滨商业大学
发明人:曲中原;邹翔;陈宁;智慧
授权公告日期:2022年06月14日
授权公告号:CN 113086385 B
二、赋权情况
赋予成果完成人(团队)曲中原;邹翔等2人第1条权利。1.科技成果所有权(自签订之日起五年内。)转化收益分配比例按照上述成员共同签署的“哈尔滨商业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长期使用权申报表”中分配比例执行。
三、转化类型
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
四、转化方式
技术转让(专利权转让)。
五、成果受让方
黑龙江山童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六、定价方式及拟交易价格
经成果负责人与成果受让方自主协议定价,拟交易价格为30万元人民币。
七、利害关系
成果受让方与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无利害关系。
八、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该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九、公示期
公示20天(2025年9月19日——— 2025年10月8日)。
若对上述转化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科研处以书面形式反映,我们将严格保密,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 林老师
联系电话: 84892086
科研处
2025年9月19日